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进展情况
“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是纪委监委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项目。今年来,我市在省局的领导下,坚持“完善监管机制、全面加大抽检、重拳治理违法行为、完善社会共治”,精心组织实施,推动专项整治不断取得新成效。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898家次,开展儿童化妆品快速检测225批次,立案查处儿童化妆品案件9件,查扣未经备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6400多瓶(盒),已结案4件,罚没款6.4万元。
一、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化妆品监管日常机制
认真贯彻实施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理顺职责,探索创新,建章立制。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关于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理顺市县两级监管职权划分,明确局机关各科室职责分工。建立较大规模的化妆品企业档案(产品备案人、化妆品批发企业、化妆品专营店、大型商超、50m2以上美容美发机构),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经营异常、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化妆品经营主体,纳入重点监管。二是建立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建立了以药化科、网监科、消保科、执法支队、认证监测中心等独立进行风险分析,每季度联合开展会商交流的风险研判制度。三是组织市县监管人员对我市的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母婴店、商超等较大规模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档案,目前我市较大规模经营单位611家,2021年来有儿童化妆品注册备案人10家。
二、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专项整治活动
坚持把整治活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高度重视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安排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明确要求。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切实抓好部署。及时制定了《泉州市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非法添加及索票索证管理作为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的重点,明确时间节点、检查对象、整治重点。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管组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同时邀请市纪委领导到会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强调纪律要求。三是强化督导落实。与驻局纪检监管组联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实地检查1-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并对各县局的工作开展情况、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进行督促指导,及时通报问题,明确整治要求,推动整治不断深入。
三、突出重点环节,依法重拳治理违法行为
为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在全面调查分析基础上,我市坚持抓三个重点:
一是拓宽检查覆盖面。在依法对已建档儿童化品经营企业检查的同时,我市加大对中小型超市、康复中心等单位的检查力度,通过检查化妆品外包装外观、查化妆品监管app和国家药监局网站、查化妆品供货方资质和相关票据等"三查方法",重点查处未经备案以及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今年4月,通过拓宽检查范围,鲤城区在一百货商店查扣150多瓶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惠安县局在一推拿馆查扣了200多瓶无中文标识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以来,我市已立案查处非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违规经营儿童化妆品案件4件。
二是加大产品检测力度。打击经营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必须依靠检验检测技术。为打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提供初步线索,我市专门安排了十余万元的采样检测经费,在省内率先开展儿童化妆品快速检测工作。第一批次快速检测为100批次,检测项目为糖皮质激素类,涵盖了母婴店、商超、化妆品专营店等52家经营单位,其中母婴店、化妆品专营店的采样数量占快检批次的80%,合格率达100%。县局也安排专项检测费用,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并增加抗生素类非法添加的检测项目,全市已完成检测225批次,尚有140批次正在组织采样检测中,在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形成较大的震慑力。为充分发挥快检的作用,我市一方面严把快检试剂质量关,组织市食药检所专业技术人员对快速检测试剂的准确性和灵敏性开展测试,明确快速检测项目。同时积极联系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快检存在问题的儿童化妆品第一时间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取样送检,及时查处问题产品;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签订服务协议,由第三方机构统一进行买样检测,明确采样品种范围为驻留类儿童化妆品,采样区域为不同乡镇,采样对象每家不超过3个品种、大型商超不超过10%,加大了对小微企业采样批次,进一步拓宽取样检测范围。
三是积极探索网售化妆品的监管。充分依托省局委托我市承建的“两品一械”网络监测平台,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监测,加强对“淘宝”、“拼多多”等网售平台的监测,通过发货地以及“儿童”、“护肤”“润肤”等关键词的搜索,初步锁定违法行为,并及时开展线下核查,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今年7月份,我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一母婴店在“淘宝”涉嫌销售未经备案的儿童化妆品,目前正由县局组织查处中。
四、推进社会共治,构建良好市场秩序化妆品涉及面广,经营无需许可,监管难度大。必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体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市场氛围。结合“5.25护肤日”活动,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现场受理投诉举报、现场快检等形式开展宣传,并组织有条件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商场等300多家企业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化妆品基本常识和安全消费警示语。同时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少年儿童集中的特点,联合泉州师院等教育机构开展化妆品知识、法律法规科普进校园活动,在少年儿童心中种下“科学护肤”、“安全用妆”的种子。二是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推动行业自律。主动与泉州市化妆品美业商会联系,探讨如何引导规范企业建立便于查询追溯的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行业协会充分履行职能,正在探索开发集销售记录及购进记录为一体的电子台账模式,规范购销售台账管理。同时建立化妆品行业微信群,发挥会员单位力量,通过市场调研以及成员推荐,已吸收400多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加入,为开展《条例》及规范经营的宣贯创造便利条件。今年7月,协会组织对200多家会员单位进行化妆品规范经营要求集中培训教育,统一印制发放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台账表,有效提升化妆品从业人员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经营意识。三是发挥示范带动,引导规范提升。依托商会组织发放《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告知书》1849份、与企业签订《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1308份,推广化妆品监管app在购进验收环节的应用,防范未注册、未经备案产品流入市场。同时选择基础条件好、有一定代表性的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指导,规范验收、储存、销售行为,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惠安县局与3个乡镇共同创建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街活动,涉及70多个化妆品经营企业。丰泽区局积极引导1家儿童化妆品连锁企业规范40多家门店的购进验收及台账管理。
今年来,我市扎实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儿童化妆品经营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必须依靠检验检测技术才能发现,而化妆品品种繁多,无法一一排查到位;二是电商平台上网店实际经营地址与上传证照不一致,部分网店线下核查存在困难;三是化妆品经营单位无需许可,企业主体的流动性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化妆品索票索证及台账管理的规范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逐步规范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持续做好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一是继续开展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较大规模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企业档案;二是指导县局开展驻留类儿童化妆品是否含糖皮质激素的快速检测,对在快检过程发现的可疑品种进行抽样检验;三是突出化妆品流通环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监管,积极引导企业建立便于查询追溯的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四是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企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