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下载亚博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6-24 11:55 浏览量:

泉州市各有关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有关决策部署,助推民营企业降本减负、提质增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我市商业银行涉企(含个体工商户)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自觉守法守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经营。

  二、依法明码标价。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十标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在总行价目表外自立项目收费或不履行价格优惠承诺。

  三、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政策,不得收取政府明令取消或暂停收取的费用,不得违反政策规定收取支票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和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等费用。

  四、落实优惠措施。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各银行总行出台的科创制造、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措施,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承兑费、业务协办费、委托贷款手续费,以及银团贷款承诺费、安排费、代理费等费用。

  五、杜绝转嫁成本。严禁通过转嫁方式违规增加融资成本,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

  六、遵循自愿原则。严格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在信贷审批、发放贷款等环节,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强制捆绑提供顾问、咨询、托管等中间服务。

  七、确保质价相符。严格执行有关行业规范或标准,在提供的顾问、咨询、资金监管、资产托管、融资安排等有偿服务的过程中,禁止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相关商业银行要认真对照要求,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全面深入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要立即停止,及时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并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涉企收费领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并视情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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