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信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应用。组织、指导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公示与归集共享工作,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协调查处无照生产经营以及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科室负责人:吴声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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