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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须知(2022年6月)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2-06-01 16:55 浏览量:

重要提示: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发布期满后,申请人务必在期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否则系统将锁定无法办理简易注销。

一、适用情形

泉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的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

二、不适用情形

(一)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二)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

(四)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五)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不符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特别规定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四、简易注销权利

1.自主选择的权利。符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或者一般注销程序。

2.免于报纸公告和清算组备案。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免于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刊登清算公告。

3.精简登记材料。企业免于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五、公示及异议规定

1.企业在决定解散、成立清算组(确定清算人)后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信息公告”中的《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20日。

2.在企业发布公告的同时,登记机关应当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通过省级数据共享平台共享至税务机关。

3.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4.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六、登记材料与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简易注销承诺书》,其中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简易注销承诺书》(以下统称《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不需提交该项材料);

3.股份公司需提交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符合法定形式;

4.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5.营业执照正、副本。

《投资人承诺书》请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分厅或“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载。

六、责任与义务

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请企业及其全体股东(合伙人)慎重:

1.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2.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经全体投资人同意。企业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登记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公告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以及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企业全体投资人应向登记机关承诺,如果违法失信,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作为登记机关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

4.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企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办案机构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

5.对于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可能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1)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依照《公司法》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企业股东(合伙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a、将被依法撤销登记,并处以罚款。《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因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的市场主体,其直接责任人自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b、受到信用惩戒。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各政府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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